当前位置:首页 > 首页头条 > 头条一

中国人民银行拟规范对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措施

2026-05-19 来源:新华社 作者: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中国人民银行管理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严格规定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条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

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票据、支付、人民币流通、征信等领域中,机构及个人发生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根据征求意见稿,对于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机构或个人可以采取纳入重点管理对象、提高执法检查频次,向有关部门共享相关信息、公示名单信息,作为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重要考量因素等管理措施。

此外,征求意见稿鼓励严重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进行信用修复。根据规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期限为3年,管理期满后移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12个月后,失信主体已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判决中规定的义务、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外溢性得到有效防控、未再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可以申请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责任编辑:敖玲

报刊外链

推荐

新媒体矩阵

  • 客户端

  • 微信

  • 百家号

  • 同花顺

  • 微博

  • 搜狐号

网站介绍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城市金融报》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陕)字第011号 陕ICP备17004592号-5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10号中投国际大厦A座18层财

财观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财观网电话:029-81168500 投诉电话:17302918819 电子邮件:cgxwwbl@163.com